关于举办建水紫陶开窑节电商直播大赛的公告
一、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文化
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云南一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中共建水县委宣传部
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建水崇文同创紫陶文化有限公司
建水紫陶电商创业孵化基地
建水紫陶抖音直播基地
建水县黄倩紫陶工作室
二、大赛时间
2022年9月21日—9月30日
三、报名方式
(一)微信报名:在“建水紫陶开窑节电商直播大赛”微信群中填写《建水紫陶开窑节电商直播大赛报名表》。
(二)线下报名:
县紫陶园区管委会紫陶产业发展中心
(三)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9月15日
(四)联系人:
方霞:15126322372;0873—7888570
四、报名要求
(一)在抖音APP直播账号发布一条原创视频,添加话题“#建水紫陶开窑啦”话题即可报名。
(二)参赛者在参赛期间须每天发布一条以建水紫陶为内容的原创视频,添加话题“#建水紫陶开窑啦”话题。
(三)要求视频清晰,竖屏拍摄。
(四)所在地区:中国境内。
(五)年龄:18周岁以上。
(六)账号:已进行实名认证。
(七)性别:不限。
(八)粉丝量:粉丝量≥300个,并具备带货功能。
(九)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取消参赛资格:三年内有违法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
五、评分规则
(一)参赛者成绩由销售额、总场观人数、客单价、销售件数、短视频播放量和粉丝增量六部分组成,占比分别为35%、20%、20%、5%、10%、10%。
(二)参赛者个人总成绩按照其在抖音平台的同一账号下,符合要求的销售额、总场观人数、客单价、销售件数、短视频播放量和粉丝增量计算得分。
(三)具体计分方式:
1.参赛者销售额:
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5分,依此类推,取到第16名,其他均为20分。用得分×权重(35%)即为该项最终得分。
2.参赛者总场观人数:
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5分,依此类推,取到第16名,其他均为20分。用得分×权重(20%)即为该项最终得分。
3.客单价:
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5分,依此类推,取到第16名,其他均为20分。用得分×权重(20%)即为该项最终得分。
4.销售件数:
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5分,依此类推,取到第16名,其他均为20分。用得分×权重(5%)即为该项最终得分。
5.参赛者短视频播放量:
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5分,依此类推,取到第16名,其他均为20分。用得分×权重(10%)即为该项最终得分。
6.粉丝增量:
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第四名85分,依此类推,取到第16名,其他均为20分。用得分×权重(10%)即为该项最终得分。
六、成绩提报
参赛者须于次日15:00之前,通过赛事组委会统一制作的腾讯文档将前一日的完成成绩及证明材料提报。如参赛者未按期、按规则报送数据,组委会有权不予评定其成绩。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励现金0.8万元;三等奖3名,奖励现金0.6万元;鼓励奖10名,奖励现金0.1万元。以上获奖者,均统一颁发建水紫陶推荐官证书,有效期1年。分数出现并列时,取销售额得分高的选手并依次类推。
八、违法违规处理
大赛期间,经核实发现,参赛者存在违反比赛规则行为的,大赛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报相关直播平台、相关主管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的语言、标题、名称、评论、字幕、表情包、背景等中出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有损国家形象、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等内容,以及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所列情形。
(二)参赛者恶意刷单、舞弊、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九、其他
(一)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比赛期间,大赛组委会有权查看参赛者后台数据。
(二)本次比赛,大赛组委会将在报名时发放Dou+券和小店随心推券,所发放的券必须在9月21日直播带货期间使用完。
(三)大赛组委会不承担版权问题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如参赛作品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紫陶国家级
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